老观念儿子是不能给母亲的,必须留在父亲家里。既然两人都不能给孩子幸福,那还是两害取其轻,跟母亲吧!

来源: 姬文伽 2014-01-28 21:35:5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58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姬文伽 ] 在 2014-01-28 23:12:38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那个父亲很明显的性格缺陷,家庭也太复杂,前妻女儿什么的一堆人。儿子给母亲,父亲也要给抚养费的。我反正觉得,离婚的情况下,母亲不要极为幼小的儿子,挺不可思议的。

所有跟帖: 

嗯,我觉得那不是要争取什么,而是哪种情况对孩子有利。 -玻璃球球- 给 玻璃球球 发送悄悄话 玻璃球球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8/2014 postreply 21:38:51

一般说来,跟母亲对孩子有利,美国离婚也多数这么判决。她的情况更是儿子跟她对儿子有利,所以,一定要争取。 -姬文伽- 给 姬文伽 发送悄悄话 姬文伽 的博客首页 (60 bytes) () 01/28/2014 postreply 2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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