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自己那套房子,说好了给父母,还收了他们钱,相当于卖给人家了,就已经是父母的财产了。后来却又卖了第二次,也是有点不地道。但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提了。
这就相当于老人的两套房子,一套已经给了你们,另一套论请论理也该给人家哥嫂吧?老人偏心糊涂就罢了,你们还好意思争?
十多年没给过钱,也没照顾过老人,还拿了人家卖房子的钱,现在居然又惦记上了仅有的另一套房子,自己居然还觉得冤,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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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句,觉得你婆婆不仅是偏心,而且糊涂。
-直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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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13 postreply
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