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美國政府對於在非美國的領域之外的任何沒有牽涉到美國公民的司法問題基本上沒有司法管轄權,特別是在 1994-1995 年之間,孫維與朱令都不是美國的公民,所以基本上美國政府根本無權干預這個案件,事實上如果美國今天真正干預,(不論是真正司法干預或是國會成立特別委員會進行聽證會,這基本上都是對於中國司法主權的一種傷害,因此任何朋友如果期望在白宮網站上發一個申訴,就希望美國人能夠干預,這是一種"洋奴"的心態,新中國已經成立超過一個甲子了,這種東西不需要再來這裡"曬大娘的裹腳布"了.
(C)老貓特反對國內這種網路暴力,基本上現在所有網路上有關孫維女士涉案的資料都沒有真正的科學證據來支持,如果真正有人有真正的證據,為什麼在過去這麼多年之間不提供給中國的司法單位,協助調查. 沒有錯在美國,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但是利用當這個言論自由作為護身符而實際成為一種攻擊的武器,用來"霸凌"某些特定人士時,面對這種網路暴力的情況,老貓做為一個司法人,老貓不能也不會袖手旁觀,有朋友說這是"路見不平"...老貓會很明確的告訴你,"先管好自己的事",少用霸凌"他人的方式來悜一時口舌之快.
(D)老貓不反對民間用民間的力量重新調查這個案件,然而有兩點老貓會很堅持,一是"無罪推定",任何指控應該有實際的證據來證明,沒有證據就不要先定人於罪另外一點是"證據到那裡就查應該到那裡",公義應該超過一切政治與個人的影響力,然而任何的造謠與抹黑的手段不應該在這個程序中被使用.
(E)其實最後最重要的是,對於這個案件上天其實已經有一個很好的處理處理方式,"因為人都會死",所以就算真正的兇手能逃過一時,也不可能逃過永遠,不論當年投毒的是何人,總有一日,當這人面對造物主時 ,這比帳總是要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