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那个王医生开枪杀人相对来说还是算遵守了一个原则, 就是

中国人通常说的“冤有头, 债有主”。

至少在王医生自己看来,他的非常不好的境况是那个印度人上级医师造成的。

跟这次事件的这种极端的疯子还是很不一样的。

所有跟帖: 

是的,他要想连同事一起突突也很方便。 -ymcat- 给 ymca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11:18:21

就是,这个是疯子,王医生是报仇。 -种菜忙- 给 种菜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11:19:25

极端的疯子在哪里都一样,都会伤人,有的多些,有的少些,有的用枪,有的不用. -王医生- 给 王医生 发送悄悄话 王医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11:20:16

不用枪的,未必就比用枪杀的更少. -王医生- 给 王医生 发送悄悄话 王医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7/2012 postreply 1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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