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很熟悉,15年以前的事。
当事人在国道上正常夜里行车,农村土道突然串上个装货的三轮摩托,看都不看就冲上国道,相撞后三轮摩托司机重伤,当事人和同车人积极送医院抢救,最终三轮摩托司机死亡。
死亡方的责任,交警那早有定论,但是因为当事人是银行的高级雇员,,又是公差,所以被赖上了,不准人离开,但当事人公务很忙,银行只好派专人去处理,让当事人回来工作,据说,银行给了好大一笔钱,对方才善罢干休。
这就是中国特点,死了人了,管它谁错,碰上金主,能赖就赖,当地政府也默许这不讲理的事存在。没有法律支撑这赔法,但就得这么做。这就是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