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哪国的法律?? 只要是未还清的,自结婚之日起其增值都是共有!

来源: urbb 2011-08-25 20:31:1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没有法律效应的名字在上面,“共有”就只能是美好愿望。  -就想直说- 给 就想直说 发送悄悄话 就想直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0:36:56

婚后购买的,写谁的名字都是共有的,你查过法律吗?不是愿望哦。 -urbb- 给 urbb 发送悄悄话 urbb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0:57:50

那不是说如果婚后购买是一方父母出钱的才不算在分割之列吗? -urbb- 给 urbb 发送悄悄话 urbb 的博客首页 (59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1:04:58

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不就是共同的吗?怎么会“有关房子的一切都与她无关呢?” -urbb- 给 urbb 发送悄悄话 urbb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3:15:48

如果你是在说那个具体案子,那房子是婚前购买的。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2:16:07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产权归他。但婚后增值部分要平分的吧。 -urbb- 给 urbb 发送悄悄话 urbb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5/2011 postreply 23:17:1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