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几句: 不能总以养育之恩的理由来息事宁人

来源: ycon 2011-03-26 19:34: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891 bytes)
回答: 谢谢大家,几点说明双面胶882011-03-24 15:03:07

如果总以养育之恩的理由压你太太,那又回到四事同堂的时代。老老少少一大堆茅盾,老的永远正确,为什么,养你18年那,想一想,你刚生下,你妈手一紧,你就没命了。就平这条,你也就别结婚了,你就打光棍回报你妈不杀之恩吧!

有几个父母要求儿子这样,你何必自找烦恼呢?

再说了,7年养育,难道你妈没有享受天伦之乐?小孩叫奶奶了吧。如果你妈出去代孩子,也会有人叫他奶奶,但感觉一样么?

7年已经过去,你可能后悔让你妈来帮7年忙。想一想如何同你太太商量补救补救吧。就算是雇了7年保母,除去婆媳吵架精神损失费 (雇保母就没有这一事),除去天伦之乐费 (雇保母也没有这一事,包括旅游,。。)。

总之,离婚不是办法。顶多为你妈出了口7年的怨气,你妈可能还不接受,还会怪你小子不懂事。因为你妈会觉得是因为她才让你离婚打光棍。

所以,你想离,也不要现在离,做人难那,兄弟。接受教训,轻易不要受惠于人 (包括你妈)。

也警示读者:你妈来帮忙可以,但不能超过一年。过了,你可还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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