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多谢.

来源: 做梦想媳妇 2008-03-20 21:05: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668 bytes)
因为我父母刚签过证, 4月份来美,10月份回国. 签证一年有效期,多次往返, 我想让我妈单独在11月份第二次来美国给我带几个月的孩子, 最好能带6个月. 这样孩子再送DAYCARE我也放心些. 所以,所以我一定要问清楚, 希望你不要认为我啰唆.

从10月份回中国,到11月再来美,中间只有近1个月的间隔, 会不会让海关官员觉得太近了?


还有, 我看网上说, 有的签证官会在护照签证处加一个 "Annotation" 表明持证人到美国的目的,以便入美时给海关关员做个别提醒. 那么, 我妈的第二次来美时我需要不需要让我妈带上一份我们写的信,希望给6个月呢?以什么借口好呢? 不能直说带孩子吧.(我父母4月份来美主要到我哥那里).我的借口能不能写"上一次我妈主要是住在她的儿子家, 这一次希望她住在女儿家,请你批准6个月?"

所有跟帖: 

是回楼上秀秀的.... -做梦想媳妇- 给 做梦想媳妇 发送悄悄话 做梦想媳妇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0/2008 postreply 21:05:43

应该是不会,我知道的有回去一星期就回来的,签证期内没理由不让进吧 -秀秀- 给 秀秀 发送悄悄话 秀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0/2008 postreply 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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