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让人签合同的.通常,要签,都是在双方一开始接触时就定下了的.
就这一点,再加上那莫名其妙的两百快,这个AGENT是在自己砸自己的饭碗.没什么好值得同情的.
所谓尊重劳动,至少该是让人事先知道的情况下----这个AGENT的行为和那些背后暗藏了各种CATCH的商业广告(一开始说的比天书还好,等到知道你退路少了,就使出杀手锏迫对方掏钱就犯)有异曲同工之处.
就这一点,再加上那莫名其妙的两百快,这个AGENT是在自己砸自己的饭碗.没什么好值得同情的.
所谓尊重劳动,至少该是让人事先知道的情况下----这个AGENT的行为和那些背后暗藏了各种CATCH的商业广告(一开始说的比天书还好,等到知道你退路少了,就使出杀手锏迫对方掏钱就犯)有异曲同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