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难 翻译苦(zt)

来源: carpediem 2009-10-13 14:30: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281 bytes)
翻译难 翻译苦

                            ·杨 燕·

一次,我的一个纽约朋友张某被请到三藩市临时做法庭同声翻译。案子是一个中国人伸请政治避难。理由是他信基督教在中国受到迫害。

过后我问张某翻译得怎么样。“别提了。被抄鱿鱼啦。”他说着,把经历告诉我:

“你叫什么名字?”法官看着张某问,

“我叫张某”,张某答道。

“你住哪儿?”法官又问。

“纽约几街几号。”张某踌躇满志地回答。

法官一听不对。“我不是问你。我是问受理人名字地址。”

我听罢捧腹大笑。张某显然是喧宾夺主,擅自把他传话的权利变为自由说话的权利,把自己放到受理人的位置。

“出丑的还在后面呢。”张某说。“法官的英文翻不成中文还可以蒙混过去。反正他不懂我中文讲什么。可是后来法官要受理人背一段祈祷文。对他的祈祷,什么‘三位一体’啦,‘圣父圣子圣灵’啦,还有又是耶和华,又是耶稣。我连中文的意思都搞不懂,更别提翻译了。”

没有宗教的背景教育,怎么可以滥竽充数来翻译宗教?“翻译这碗饭不是好吃的”,我忠告他。

是呀,翻译不同于创作。创作人的思想是自由的。譬如我写这篇文章。这想法是某一晚睡不着时胡思乱想蹦出来的。我写下了一点提纲。每天抽空时会斟酌斟酌把提纲丰富起来。这样从头到尾大慨十天左右完成。坐在电脑前总共大约十几小时。大多时间都花在我笨拙的中文打字上。创作的不容易在于写的东西没人写过,或你的手法与众不同。

创作要有文学功底。看章怡和,她的功夫很大一部份来自她对戏剧的熟悉。戏剧的台词常是精辟的古文。台词背熟了,写文章就能顺势而下,用不着在枯肠里左淘右搜。戏剧台词这一副产品,使章的文笔妙语连珠,可读性强。助了章写作一臂之力。再看傅聪。倘如没有他父亲傅雷的私塾般的教学,就凭他的红领巾,恐怕是写不出一本像像样样的回忆录。

创作不容易,翻译更难。翻译难在译者被原著绑住手脚,因为翻译必须“信”于原文。可是翻译又不能处处露出翻译的刀痕斧迹,否则翻成的中文中不中洋不洋,无法抵“达”读者。所以译者像一个忠实的仆人,处处得看着主人作者的脸色行事。

创作和翻译的不同,就像绘画上印象派和写实派的不同。印象派强调主观意识,高兴怎么画就怎么画,是百份之百的凭印象发挥。写实派则多少有个谱帖,或人或物或风景。画人得像人,画鬼得像鬼,不能画得“离题太远”,令别人看不懂。

翻译家中最出类拔萃的要算傅雷。记得初中时,对傅雷译的《约翰·克里斯朵夫》看得像中了邪一般。那时正年轻气盛,求知欲强。书中充满理想,充满奋斗,有爱情,有哲理。傅雷的文笔如行云流水,精辟警句俯首便是。我一边看一边摘录,整整用了一本笔记本。

后来我略懂一点法文,也胆敢捧起罗曼罗兰的原著看起来。竟然也能看懂一二,可见原文并不深奥。这时就更佩服傅雷:经他的手一翻译,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可以变成一篇妙笔生花,珠玑咳唾的大作。据说傅雷翻译的书是不用校对的。不是他没有笔误,而是编辑社没有人敢改大师的文笔。

再看圣经。从文字上,圣经是很难看懂的:半白话,半文言。标点不清,句子不破。倒是看英文要比中文还容易些。可是圣经是教会最有学问的人集体翻译的。如果你试着英汉对照,你就会体会到翻译得多么精确。只因为时代不同,七,八十年前翻的文章,今天读来自然辛苦。

文学翻译不同于机器翻译。机器翻译英文“Very Pretty”就是”很漂亮”。决不会翻成“美如西施”,“有落雁沉鱼之貌”,或者“倾国倾城的姿色”,等等。所以文学翻译对文字的功夫要求更高。从外文翻到中文,优秀的中文比优秀的外文更为重要。杰出的翻译家,固然要有天资,更重要的是中文根底。上辈的作家翻译家,个个都是熟读四书五经,满腹经文,功底扎实的学者文人。

我们这一代是红宝书长大的。可以说是文学上的草包。禁箍的思想还可以随着开放逐步获得自由和成熟,肚子里的墨水却都是在青少年时吸饱吸足的。要想以后补足,几乎是不可能的。历史到了我们这一辈,文学上越显得荒凉。可以预测:中国要出个文豪,还得等几代人。即使出个傅雷般的大翻译家,也得几十年。

翻译是难,可是为什么说翻译苦呢?

这和我的一段翻译经历有关。

我最初接触翻译,主要是技术资料。既然对技术一窍不通,只能按字翻译。翻好后自己也看不懂。好在后面还有技术员,从我的翻译再翻成他们行家的语言。最后的定稿和原文即使相差十万八千里,那时代,也没人过问。

一天,我得到一本英文版毛姆的《刀锋》(《Razor’s Edge》By Somerset Maugham)。我曾看过而且非常欣赏毛姆《人生的枷锁》,但是这本《刀锋》更看得我抖擞精神,手不释卷,一边读一边听着心脏不时剧烈地跳动。

故事主人翁拉里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无家可归的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他逐一拒绝了来自世俗生活的全部诱惑,舍弃了金钱,爱情,包括自我的傲慢等一切可以舍弃的东西。在精神世界里苦苦探索。在精神世界里,漂泊即是回归,流浪即是朝圣。舍弃得越是彻底,越是干净,行走便越是轻盈,越是自如。拉里在追求本真生活的过程中通过了一系列严峻的考验,终于使他的生命发生了质的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刀锋上的行者。

思想质变的拉里并没有出家归隐,而是回到纽约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美国人。在我眼里,他的所作所为类似于朝圣者的所作所为,他离家出走后的全部流浪生活和最终的回归,都在践履着“道成肉身”的历程。他身上散发着的一种浓厚的圣徒气息。我被这本小说,被拉里征服了。

令我惊讶的是,在诸多毛姆的中文译本中,竟然没有《刀锋》的版本!

于是我就决定把它翻译成中文。开始了翻译苦的经历。

当时我是住在宿舍里,没有写字台。一本商务印书馆的英汉字典就是全部的工具书。我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一条大板凳就是我的书桌。下班回宿舍,就弯得像虾米一样埋头“爬格子”。这样虾米了不是一个月,而是一年,两年。头发掉了,视力差了,女朋友丢了。外面敲锣打鼓,是四人帮上台了,还是下台了?外面哭声动地,是毛泽东死了?活了?我只有拉里,加上严冬的冻疮,盛夏的痱子。

大凡好的作品,都有丰富的层次。一个有层次的足球队,才不易被对方冲垮。一幅有层次的画,才可以看了又看。一首有层次的音乐作品,才能百听不厌。一篇好的翻译文章,用词造句要有变化,要有递进。才值得精读细读。我翻译上手不久,就发现自己苦于没有资本:明明是穷鬼,偏要扮富汉。才译了一,二个章节,就发现自己已腹中空空。弹尽粮绝,进入了所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进退两难的幽微境地。

翻译毕尽完成了。两年的青春换来厚厚的一叠译稿。支撑我的是年轻人的热情,加上与年龄不相称的顽固。我实在没有力量再修改了。匆匆把稿子寄给译文出版社。

寄出后一直没有回音。后来才知道,差不多同时,译文出版社收到周熙良的译稿。周熙良是位大学教授,曾译过全套《福赛世家》。我读过他多篇载于“英汉翻译的理论与技巧”中对英译中的指导和探索。对他的学问佩服得五体投地。据说《剃刀边缘》(他给《刀锋》的译名)是他卧病在床译的,是他封笔之作。

后来呢?后来就没有故事了。我甚至记不起译文出版社有没有把原稿退回我。这些都无关紧要了。

我翻译的《刀锋》就像流产的孩子:没有来到这世界就已经离去了。就像野地里的百合:盛开,凋谢都没人知道:消失得这么乾乾净净,无声无息。唯一给我留下的:在我的记忆中,扉页上的题词是这么译的:

刀的锋刃,难以攀越。
智者故说
得救之途,充满艰辛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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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翻译难 翻译苦(zt) -HXXH- 给 HXXH 发送悄悄话 (592 bytes) () 10/14/2009 postreply 01:52:56

Lost in translation -carpediem- 给 carpediem 发送悄悄话 carpediem 的博客首页 (617 bytes) () 10/14/2009 postreply 08:06:37

翻译真正做到:"信,达,雅",确实不易. -紫君- 给 紫君 发送悄悄话 紫君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4/2009 postreply 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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