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新应聘了美国某公立医院有关health consultant的职位,上星期,6个月试用期满,原以为当然是无悬念转正(无论工作质量,数量,人际关系都一直深受好评),谁知竟然收到HR的一纸通知:还要延长3个月试用期(到五月。关键是,很可能这只是他们的拖延战术: 让我再顶替3个月然后走路的一个借口,下面我有解释)。
HR要extend的理由,居然是因为在试用期内一直monitor我的supervisor,现在要离开了,以后要换成我的boss,Dr. Doris(白人老太)来monitor我。HR说Dr. Doris需要3个月的时间来了解我的工作情况。(实际上Doris从一开始就是我的boss,是她interview并力主hire了我,她是最直接了解我工作情况并言辞褒奖过我的人,可是她现在的态度,非常暧昧)。
到这里来求教各位兄弟姐妹:面对这样的不公,我不服,可是不知道怎样可以让HR收回这个不公正的决定?
背景资料:
本人加拿大籍,在美国Master dgree 毕业,持TN签证在美国此专业领域工作了十年。(TN,是据美,加,墨三国的NAFTA发的签证。NAFTA: an agreement signed by Canada, Mexico, and the United States, creating a trilateral rules-based trade bloc in North America.)
1)我知道当初HR在hrie我时,他们的原意:一是要找刚毕业的新人, 因为失败,才听从Dr.Doris的意见,hire了我; 二是,当时HR在给出offer时,忽略了我是持TN签证的加拿大人,做paper时他们才注意到,曾经想停止, 是Dr. Doris坚持要了我。
2)要害处在于, 凭我的直觉:延长试用期到5月,会不会只是一个借口,因为5月份正是毕业生入市的时候,HR和我boss那时会有大把机会hire一个新人,然后再以莫须有的理由不让我通过试用期,这样就可以很简单地让我走人。(如果转正了,我们有工会,辞退就不方便了)。因为实在是觉得3个月的延期理由太诡异。
我不甘心在作出了众口一词的成绩之后,被如此不公正地对待。敬请各位大佬给出出主意,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