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culture有时是说不清的,你强调你的“权利”当然可以,举个例子,

当地有个30多岁挺有名的超长距离游泳选手(军官),横渡英吉利,旧金山湾,墨西哥某弯啥的不在话下,他一下水就是2-3小时,大家都让他3分,不和他抢泳道,别人3-4一个泳道,他自己游,你如果下到他的泳道里当然没问题。

总之,我并不是说这个女人的粗鲁行为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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