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自己搬来,有没有人帮我?

来源: 鹤鸣九皋 2011-02-26 13:21:1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674 bytes)
回答: 自己搬来,有没有人帮我?Rhapsody2011-02-24 14:41:43

LZ的情商不是一般的低,根本就不是那个善于"识人知人"的LG及其GP的对手。就你LG这样的WSN - 在外面没多大本事挣钱,在家里没有担当作缩头乌龟变相欺负LP,还动不动把离婚挂嘴边的人,你上街随便抓个单身汉回来,比他强的可能性都是60%,亏你居然还把他当个宝。你LG真是工于心计,把你一早看透了才娶你,让我想起了希区柯克的电影《煤气灯下》里的那个LG,最后女主角都以为自己有幻觉、疯了。这样的行为居然被你判断为LG要息事宁人或心存愧疚,LZ的判断标准果然不同寻常啊!这样的LG和GP就是为你这样的软柿子、没主见的人定做的。

事情都是一步步来的,很快你儿子懂事了,你GP还会在他的面前侮辱你。你就忍着吧,因为你不是一个独立的人,尽管你有这个能力,但你没有这样的思想,奴性已经渗入到你的骨髓里了(这有部分归功于你LG)。你能容忍你PP欺负到你母亲头上都不反抗,你母亲算是白养你一场了,谁说孝只是男人可以有的?你连这都忍了,不让吃饭睡觉算得了什么?你儿子在这样的家庭里成长,真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

如果你真的想给自己和儿子一个幸福健康的未来,那就先管好家里的财产,然后咨询律师,一切就备,跟你LG摊牌离婚,而且绝不回头 - 因为我相信,以你LG的手腕对付你是绰绰有余,以权宜之计劝你回头,以后再出尔反尔,而且他绝对是个心思缜密、心胸狭窄的人,一定会介怀你提离婚,要秋后算帐的。你也不要天真地相信他因为“爱”(在此我只能冷笑)而不会跟你争财产,所以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后再摊牌。所有相关的材料(财产的,律师的、租房的),不要放在家里,锁在办公室。一旦提出,立刻搬出来,将来房子要卖掉平分的,然后找个离他们远一些的地方定居,把自己的母亲接来玩玩,别让她寒了心。如果你GP将来上门闹事,立刻报警,让他们今后和你及儿子保持一定距离。

如果你还心存幻想,那就闭嘴、认命、甘心情愿再忍受个20~30年吧 - 象你PP这样的,活个95不成问题,何况是作奴隶主,心情开朗着呢。你连杀人都敢想,就不敢独立?真是天下笑柄。

所有跟帖: 

建议楼主认真读一下这个回帖 -n.m.n- 给 n.m.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3:58:09

顶此回贴!! -五彩童心- 给 五彩童心 发送悄悄话 (87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4:15:27

这个帖子里有一些想法是有助的,但是讥讽挖苦的语气实在不当。不要攻击这个女人。 -老妇人- 给 老妇人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5:50:29

十分同意!希望大家写贴的时候多谢理解,读帖的时候去伪存真 -sweetchi- 给 sweetchi 发送悄悄话 sweetch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8/2011 postreply 09:16:19

agree -阳春白雪彩云飞- 给 阳春白雪彩云飞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7:45:13

顶这个帖子, 好帖。 楼主要好好读读。 -sexygirl- 给 sexygirl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9:33:38

同意,很精辟!你老公把你当傻瓜哄. -偶尔逛逛而已- 给 偶尔逛逛而已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19:48:42

站这里, 楼主话糙理不糙 -宝石流霞- 给 宝石流霞 发送悄悄话 宝石流霞 的博客首页 (243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20:00:37

真是话糙理不糙. -dalaba- 给 dalaba 发送悄悄话 (42 bytes) () 02/26/2011 postreply 21:01:14

太好的回复了!!! 怒其不争啊.......气... -美妈的家- 给 美妈的家 发送悄悄话 美妈的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1 postreply 00:28:23

ding! -金色的麦田- 给 金色的麦田 发送悄悄话 金色的麦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1 postreply 07:54:25

值得一读。记住,你是这家的主人,也是自己的主宰,不是你LG的奴隶。你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让GP离开。 -T_- 给 T_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8/2011 postreply 00:02:14

值得一读。记住,你是这家的主人,也是自己的主宰,不是你LG的奴隶。你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让GP离开。 -T_- 给 T_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8/2011 postreply 00:03:10

同意这个回帖。lz如果还看不清她老公的卑鄙无能自私和她自己的软弱,受欺负就只有活该了。 -洋洋日记- 给 洋洋日记 发送悄悄话 洋洋日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8/2011 postreply 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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