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请进,

本帖于 2011-06-27 14:52:07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婚姻是法律约定俗成的事实,它目前有严格的法律定义,而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或者说容许接纳因变而生的异,同居达一定长度即给与了法律上的保障和区别于目前婚姻的词汇-common law.它和婚姻制度是平行对等的,没主次之分,完全迎合现代人的需要而制定。同样的,同性婚姻也可以用此方式立法,给与区分传统婚姻的新语,无须过度敏感,它毕竟和目前占大多数比例的婚姻定义不同,除了财产,权力,义务,子女抚养问题,还可能牵扯到家暴问题。异性婚姻有妇女保护考量,同性婚姻该如何界定这些都是要通过立法商榷的。我目前想到一个好词-comrade,如何?嘻嘻。

反正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我们拭目以待吧。

所有跟帖: 

既然如此,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21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7:22:15

回复:既然如此, -小艾妈妈- 给 小艾妈妈 发送悄悄话 小艾妈妈 的博客首页 (517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8:18:22

回复:回复:既然如此,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58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13:59

尊重你的意见,但法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定论的, -小艾妈妈- 给 小艾妈妈 发送悄悄话 小艾妈妈 的博客首页 (16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23:21

对异性婚姻到底有什么影响?能不能说具体些?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105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37:16

回复:对异性婚姻到底有什么影响?能不能说具体些? -小艾妈妈- 给 小艾妈妈 发送悄悄话 小艾妈妈 的博客首页 (299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55:39

这些,不就是人家本来应该有的利益吗?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564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0:38:55

你说的我懂啊,不是有不愿意的嘛,要不怎么拖拖拉拉到现在呢? -小艾妈妈- 给 小艾妈妈 发送悄悄话 小艾妈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0:40:50

懂了还反对? ;)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270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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