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不寻常

我不是铁杆儿王犯,只读过几篇王文,碰巧听说了他老婆叫李银河。一看到李老师,就有种失落感,因为与想象中的杨过和小龙女形象相差太远。近来数年,李老师风头正劲,频频出镜,主要是为一部分人争取权利。这些话题曾经禁忌过,因此有一个算一个都让人听了心里痒痒的。凡是看过李老师言论的少女,那小脸上多呈绯红之色。

关于换偶,李老师是这么说的:

“第一,法律方面。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据此,曾有换偶活动的参与者被判死刑的案例。这个法律虽然已经不再实行了,但是它仍然像达摩克利斯剑那样悬在人们的头顶上,起威慑作用。而这个法律条文与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我们应当尽早改变这一过时法律。在法律改变之前,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规避这一法律。因为只要一个地方只有两个人(无论他们是法定夫妻还是两个个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第二,道德方面。换偶与婚外恋、包二奶不同的是,前者是男女平等的,也不违反婚姻道德;后者一般是男性欺负女性,违反忠实承诺的。因此,前者没有道德问题,后者却有道德问题。

第三,换偶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据说,大家为上面这几句话炒得天翻地覆,有拍巴掌叫好儿的,有抡巴掌义愤填膺的。也有人认为,如果是一个简单的因果判断,只要原因确实成立,推理过程也符合逻辑,理论上来说结论就是正确。

关于第一条,具体到“聚众淫乱罪”是不是合理我同样没有见解。李老师虽然是个学者,站出来说话,也不一定就没有道理。一个国家法律条文的制定虽然带有文化及体制的烙印,但说到“聚众淫乱罪”,有人认为是中国特色,就有点一叶障目了,因为有的国家也有类似的“罪”,虽然在名称上不完全一样,他们不用中文也可能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作为一个社会学学者基于这个领域的研究结果和自己的判断呼吁修法立法是她在为改善社会秩序而尽自己的努力,本无可厚非。但有人就认为明示读者可以挑战法律是一种轻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点我就不敢苟同了。难道只能“暗示”而不能“明示”吗?让人大惑不解ing

第二条李老师谈到了道德。有人对谈论道德很反感,认为换偶只要能由此产生婚外恋包二奶这些不道德的现象,那么换偶就是同样不道德的,除非“绝对不会”由此产生婚外恋包二奶这些不道德的现象。如果这种逻辑成立,那么杂坛的美女都不要上街了。杂坛美女如果逛街,一旦被不良之徒看见而引发他产生某种欲望并进而产生出犯罪行为的话,那你这个“上街”是与他同罪的。这荒谬不荒谬啊,先生们?

第三条,李老师的逻辑很清楚,并没有说“因为换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它对社会没有伤害”,李老师是并列说的,没有说这是不是因果关系。有人先把李老师的话分解曲解,之后了,就开始了言语攻击,并振振有词地责问:“如果在她眼中不道德的东西并不触犯法律的话是不是对社会就没有伤害?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放开了去干?”对一个不来杂坛的李老师这样责问,是不是有点欲加之罪的味道呢?

我呢,倒有几句话,想劝劝那个不来杂坛的李老师。

这个世界呢,混是很容易的,但想冲破旧制度的藩篱,确实不容易。阻力呢,不仅仅来自于那些嫉贤妒能之辈,还来自于众人心中沉淀已久的道德观念。
妹妹啊,你就摸着自己的良心,大胆往前走,那些咕咕叫声,全当是为你伴行的小调,聊解路途中的孤单寂寞。
任何法律,如果没有人或事来触及到其边界范围,是不会改变的,千年万年都不会。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妹妹,你大胆往前走。

所有跟帖: 

真让我泄气。我就问你一句,第三条的逻辑是什么?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5/2009 postreply 15:06:37

第三条的逻辑?你是问谁的?李老师的?你的?我的?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36 bytes) () 01/15/2009 postreply 21:27:34

当然是李老师的了,或者说你理解的李老师的。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5/2009 postreply 21:45:35

现在有时间,我就把三个人说话的逻辑解剖给你看看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1768 bytes) () 01/15/2009 postreply 22:15:03

copy错了一句话,重新copy了一下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1738 bytes) () 01/15/2009 postreply 22:20:13

谢谢你的指教。我的逻辑是这样的。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1460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00:13:18

既然你已经解释了,就不再深究。现在冒昧地代李老师回答你的问题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1015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06:54:00

既然你不追究了我就谢谢你。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1374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0:26:01

回答你一下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584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0:46:26

靠,明明是李老师先提道德的吗,她要不提我提它干吗?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254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1:08:43

这个李老师也真是,在第二条里提什么道德呢?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134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4:22:25

那你代表李老师把第二条拿掉怎么样?那样就跟道德没关系了。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4:36:16

我代答你对第三条提出的问题,不要扯远了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265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7:35:26

你不想谈论道德了?因为李老师对同一件事采用双重道德标准?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114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18:26:00

李老师谈道德。你谈道德吗?不谈,因为你谈的是不道德。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286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21:50:11

你也承认我没问关于“不道德的换偶”的问题了?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1162 bytes) () 01/16/2009 postreply 22:25:39

小弟你高才啊 -夜深沉沉- 给 夜深沉沉 发送悄悄话 (626 bytes) () 01/17/2009 postreply 08:22:48

就你这样的还想当我哥呢?这么教你都不明白?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146 bytes) () 01/17/2009 postreply 0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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