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楼主比较一个简单一点的案件

假设如下事实:你住在105 Smith St,网购订婚戒指的时候,地址输入错了,货物运到103 Smith St,你的邻居签收了。你去问,邻居说,小包裹,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到哪里了,实在找不到了。你向邻居索赔,邻居该陪吗?

同样,你今年五月网购,地址写错了,成了你上一次网购的运货地址,就是这个酒店。酒店签收了,你去问,人家说,小包裹,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你以前是他们的顾客和本案确实没有很大关系。

两种情况,两个对方都和你构成bailment,但是是纯粹为了你的便利,对方本身没有获利。所以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证明对方是gross negligent,如果是签收后把货物放在门外,当然是gross negligent,可是你不知道当时签收后对方把包裹放在哪里,举证你有很大障碍。

当然。邻居和酒店还有不同,如此讨论下去,无穷无尽。可是用类比来说明,由于原来错误在你,索赔的道路艰难一些。

所有跟帖: 

说到点子上了,扯起皮来,酒店没什么责任,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21:46:33

我要是法官,估计会判一半一半。。。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0:01:40

糊涂了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492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5:44:19

strict liability vs negligence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357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6:05:11

这世道!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6:21:23

我觉得现在这种制度有道理。否则,像这样把自己的东西寄到别人那儿,别人凭什么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251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8:24:02

嗯,制度没道理,但你说的倒是很有道理。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9:18:16

“收了的东西也许就随手放在一般收件的地方,是谁的谁就去取了。”--怀疑你根本没住过正规酒店。 -不是个滋味- 给 不是个滋味 发送悄悄话 (124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9:52:50

是,我一般出门自带帐篷; 没地方搭帐篷,就睡车里;再没车,就找朋友挤;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345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10:31:39

不是没住过,是没有托旅馆签收过私人东西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249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10:43:20

鄰居不能簽收,因為不是他買的,他應該退回去。 -goingplace- 给 goingplace 发送悄悄话 goingplac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6: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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