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老狼所发的AIDS死亡率下降的资料(如下)后就想跟帖说说个人所知和看法,可刚好本城广告在哪儿捣乱,无法正常发帖。下午被叫走就一直忙到晚上?,思路也就断了。现在闲来无事,接着昨天的思路,想到哪就写到哪,写到哪算哪。

上面的表明确显示近十多年来美国HIV有关疾病的死亡率明显下降。而同时其他的统计资料表明同期被HIV感染的人数在上升,也就是说死亡率的下降不是由于得病的人减少而造成的。个人在工作中的感受也是如此,现在见到的绝大多数都是HIV阳性但未发病的,已发病的AIDS病人越来越少了。记忆中2005年前后WHO的资料显示,当时全球范围累计被感染的大约在3000多万。2013年WHO的数字是:累计感染6000万到7000万,当时存活人数3500万左右,其中需要治疗的约2600万,而已接受治疗的只有970万。
这个令人振奋的成绩是全世界?多方面的努力的结果。全民教育预防为主,早期检测早期治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研发和不断更新,治疗概念的逐渐成熟等等都功不可没。成绩可喜,但这仅仅是个好的开始。
1 控制传播。HIV的传播是有很特殊的范围的,但不要忘记那些“无辜者”,比如婴儿和意外接触感染。多年来的全民教育和基本的预防措施的普及,已经见到一定的效果,比如现在已经基本看不到经输血感染HIV的病人了。但是在特定人群中的传播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还有要有效控制传播,首先就要明确传染源。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带毒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HIV,有说法说50%的带毒者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感染。这部分带毒者更危险更有害,因为他们可能在无意中把病毒传给了别人。降低这个危险的有效方法就是扩大检测范围,CDC大约两年前更新和扩大了HIV检测范围的建议。现在CDC建议所有13-64岁(?)的人都应该接收至少一次HIV验血,尽管你不属于危险人群。但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权,医生只能建议,病人有权拒绝。美国各州法律也无权强制病人接受HIV检测,除非这检查涉及到他人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比如一个护士给病人抽血,不小心被针扎到手,这时那个病人就必须接受HIV和其他传染病的验血,以保护那个护士的利益。再有一个例子就是孕妇是否必须验HIV,以减少垂直(母婴)传播?这方面各州法律不大一样,但基本上差不多:一是医生建议,孕妇自己决定(Opt-in)验不验;或者作为孕期常规检查的一部分,医生要求孕妇验HIV,但孕妇有权拒绝(Opt-out)。如果孕妇产前没有验HIV,那新生儿出生后就应该马上留脐带血验HIV,这时产妇已经没有拒绝的权利了,因为新生儿已经是他人。
降低带毒者的传染性是控制传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一般讲传染性的高低取决于带毒者的病毒载量(Viral Load),载量越高传染性就越大。而降低这个危险就需要药物治疗,特别是早期治疗。控制预防HIV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接种抗HIV疫苗,但至今为止还没有研制成功有效的能用于大规模接种的HIV疫苗。
2 药物治疗。HIV/AIDS的治疗主要是抗反转录病毒的药物治疗。这方面发展很快,开始时新药层出不穷,但很多都在临床实践中被淘汰了。现在的HIV药物的选择已经比较规范,治疗方案也更加成熟了。药物治疗最主要的问题是毒副作用,见过多例肝衰竭造成病人死亡的报道,以至当时很多病人放弃了药物治疗。近年来的努力使得新的药相对更安全,更有效,致使更多的病人选择了药物治疗。再有就是抗药性的问题,多年的经验极累产生了有效的多种药物联合治疗方案,比如HAART方案,这些都应该是AIDS死亡率明显下降的重要原因。
任何治疗都有不同程度的危险性,而治疗的选择应该是权衡利弊之后的结果。间接看到2008年国内《健康报》的报导中显示:在接受药物治疗的AIDS病人中45.84%的病人死亡(应该是在治疗中死亡),但这个数字又能从另一角度证明这些病人治疗后的生存率是54.16%,超过一半。这个报道应该提供更多的资料,最重要的有两个。一是这个统计的时间范围,就是在多长时间内造成48%的病人死亡?再有就是应该提供对照组资料,就是同期没有接受这种药物治疗的死亡率?否则无法比较。我找了一下有关的死亡率数据,2012年同样的国内资料,甚至是同一个作者的发表的资料显示:未接收药物治疗的AIDS病人平均存活时间是六个月,两年死亡率是95%,三年死亡率99%。那《健康报》七年前的数字显示一半以上的AIDS病人经治疗治疗后存活,而没治疗的三年死亡率几乎是100%。再有就在同一篇转帖中,同一作者显示82.29%病人已经持续了5年的治疗,作者的结论也同样是“AIDS药物治疗非常有效”。
3 早期治疗。WHO两年前降低了治疗标准,以便更多的病人能得到更早的药物治疗。CD4细胞计数一般被认为是AIDS病严重程度的指标,这个数越低病情就越严重。WHO以前建议CD4计数低于300时开始治疗,现在建议下降到500就应该开始治疗。而且建议对孕妇儿童......可以在临床发病前就开始治疗。对工作中意外接触HIV病毒的医护人员,一旦确定接触,医院就会建议马上开始药物预防性治疗。药物的安全性提高,也是现在提倡早期治疗的原因之一。
4 HIV疫苗。 各国科学家已经做了大量的科研工作,有的HIV疫苗已经投入到人类临床试验阶段,但至今结果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是不能激发机体产生有效的保护性的免疫功能,最有效的好像也只能达到30%左右。再有就是保护功能不持久不稳定。
还有一种不同于疫苗的,使用抗HIV药物取得短期的免疫的方法,何大一教授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但这种保护功能一般只能持续几个月。
5 治疗前景。近来不时能看到“治愈AIDS”的病例报道,美国欧洲的都有。就是病人有确诊的AIDS/HIV感染,经治疗后HIV病毒从体内消失,经一定时间后的复查体内仍未发现HIV病毒。可是这些病例,至少是我看到的这些都是零散的个例报导,唯一病例之间能有的关联就是最近几例都是美国的儿科病例。个人看法,现在的HIV/AIDS的治疗还都只是在临床治疗症状,避免和延缓HIV感染病人发病。离彻底消除体内病毒,杜绝疾病的发生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要大量的临床/科研投入,以及经济上政治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