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曰︰《神農本草》,人物惟發 一種,所以別人於物也。後世方伎之士,至於骨、肉、膽、血,咸稱為藥,甚哉不仁也。今於此部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惟無害於義者,則詳述之。其慘忍邪穢者 則略之,仍辟斷於各條之下。通計三十七種,不複分類。舊本二十五種。今移五種入服器部,自玉石部移入一種。《神農本草經》一種(梁陶弘景注) 《名醫別錄》五種(梁陶弘景注) 《唐本草》一種(唐蘇恭) 《本草拾遺》八種(唐陳藏器) 《日華本草》二種(宋人大明) 《開寶本草》一種(宋馬志) 《嘉 本草》四種(宋掌禹錫)
《証類本草》一種(宋唐慎微) 《本草蒙筌》一種(明陳嘉謨) 《本草綱目》一十三種(明李時珍)”
“今於此部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惟無害於義者,則詳述之。其慘忍邪穢者則略之,仍辟斷於各條之下。”
李時珍说:《神農本草》一书中在“人物”部仅有“发”一种,我依样记录了。后来的方士,甚至于把人骨、肉、膽、血都称为药,太不仁义。我编撰的这部书,(原则是)凡有人用过的(药方)都不应当遗漏。对于不妨碍仁义的,我会详述。其余慘忍邪穢的,简略但仍然收入各条之下。总共三十七种,不再分类。现在将五种移入“服器”部,由“玉石”部移入一种。由以下各书移入的有:《神農本草經》一種(梁陶弘景注) 《名醫別錄》五種(梁陶弘景注) 《唐本草》一種(唐蘇恭) 《本草拾遺》八種(唐陳藏器) 《日華本草》二種(宋人大明) 《開寶本草》一種(宋馬志) 《嘉 本草》四種(宋掌禹錫)《証類本草》一種(宋唐慎微) 《本草蒙筌》一種(明陳嘉謨) 《本草綱目》一十三種(以上是明李時珍的话)
文学城里学西医的,请先了解“编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