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问题都属你的个人隐私,那个和你吵架的公司不该回答。
A。要看那公司人事科是否严格执行美国隐私法。按该法案公司只能回答3个问题,你是否曾是他们员工,职位,工作从哪年到哪年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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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驾把法案链接贴一下。我在一个很大,政治及其正确,人事坐着一屋子律师时刻准备打官司的单位,我们的参考信是人事统一发的,
-废话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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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23 postreply
03: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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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错了这是2件不同的事。我在说,如果你同意让新公司和你的现任公司联系的话,现任公司hr不该提供多余的信息
-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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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23 postreply
1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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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没有法案的链接,没关系。以后出参考信时,按照人事的表填就是了。
-废话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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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23 postreply
0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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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你说的“参考信”是什么,我猜是指referral letter?我面试时从不带referral letter。但在
-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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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23 postreply
10: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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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告述你一个美国商业信件的暗语,任何推荐信还是参考信如在信的最后写上了他/她的联系电话for detaileds
-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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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23 postreply
10: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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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过去一直在一个全球有20 万员工的美国总公司上班经验,我公司内有多位in house attorneys ,他们.
-rusty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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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23 postreply
21: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