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错了这是2件不同的事。我在说,如果你同意让新公司和你的现任公司联系的话,现任公司hr不该提供多余的信息

来源: 聂耳 2023-11-05 10:25:2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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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没有法案的链接,没关系。以后出参考信时,按照人事的表填就是了。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6/2023 postreply 0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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