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过去一直在一个全球有20 万员工的美国总公司上班经验,我公司内有多位in house attorneys ,他们的主要责任都是为了教导员工如何遵守法令,避免违规行为,同时提供法律意见及minimize 公司可能 面临的法律风险为目的。 也常看到他们参与各部门之协商和起草合同。 只是小部份时间用在应对潜在的公司诉讼作准备,也很少被告或告人,止战而非引战是他们存在的目的。 不了解为什么您說你公司即然是「政治极其正确 」又「人事坐着一屋子律师时刻准备打官司的单位」,另外很大的单位通常法务部和人事部(HR)都是独立的部门,各自拥有独立的职能和领导层。 也不解为什么会跟HR 人室扯在一起? 因最近才到职坛,希望聴到回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