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弟弟曾经关系非常好,曾经牺牲自己的小家也要帮助弟弟。近几年,由于母亲想要把过千万的两套房产留给弟弟,关系越来越差。估计等到母亲过世,也就是一刀两断的时候。
有两件事情我拒绝了。也许将来会后悔,但是我都没有做。
1. 其实我家还有一处房产,当时借给姑姑暂住。父亲过世前,姑姑以单位审查的名义,让父亲签字同意过户。其实按法律来讲,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是无权签字的。母亲和弟弟一直希望我去跟姑姑打官司,把房产要过来。为什么要我出头,因为母亲和弟弟都是典型在外胆小怕事,窝里横。说反正你在国外,怕什么。我直接了当地说,自己家的房产我还拿不到,要过来,我也没份,白当恶人。所以即使弟弟侄子很需要房子,我也没管。这处房产也就便宜了姑姑。
2. 弟弟上司的儿子要出国留学,想吃住在我家,我以换工作搬家拒绝了。如果当时帮忙,可能弟弟的仕途会顺利很多。
现在面对自己的两个孩子,有时候会想,现在亲密无间,将来会不会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