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
1。一个白女告歧视,歧视什么呢:性别,因而她的钱比男partner少。说我们`违反了TitleVII。继而说因为她是女人,公司报复她。
2。她的律师根本就没有做准备工作。她的拍档是sales rep. 而她是做support的,根本就不是同工。
3。EEOC说的报复行为,指的是员工files complaint后,或者调查员向她了解情况后,公司调动她的工作,或者解雇她,才算是报复。她自己不干的,没有人报复她(根据EEOC法例)。
4。我写了fact based 的position statement 后,EEOC给了她“no sue”信,以后也不能告啦(歧视),因为不能double jeopardy嘛。
第二场
还是那个白女,向联邦法庭申诉:1。没有给她加班工资;2。错误解雇她。
1。我向法庭要求extension of time to answer,第一次得到30天延期。
2。到期后,我又再次要求延期,又得到28天。
3。利用这些时间,我慢慢了解此女为什么要告我们公司。有什么仇恨。她年薪8万多,工作很轻松。原来她讨厌销售经理。(白男)。同时,我找员工(跟她走得近的),问她是否可以和解。答曰不能。
4。OK, 只好迎战了。我挖出她的犯罪老底,她原来做护士,因为冒充同事签名取得违禁药,偷违禁药等等,同时因为酗酒,毒瘾,被强制戒酒戒毒,被永久吊销执照。同时被告上法庭,不过法庭没有给她定罪。
5。根据我州法律,雇员雇主都是“at will”,可以没有原因解雇人,当然,是她自己辞职的,没有人解雇她。
6。我州的法律同时认定:exempt 员工年薪超过26400.00就没有overtime 工资了。
7。没有case,她的律师责怪她没有讲真话。我认为普通人法律知识不够充足是可以理解的,身为律师应该搞清楚情况。因为联邦法庭要求此类案件compensation 最少75000.00美元的案件才会受理。万一法庭认定这个律师滥用诉讼,该律师也很头痛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