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德上来说,转载确实是应该注明的。lee哥可能没有意识,但是原哥的出发点并没有错。

来源: 苗盼盼 2018-01-17 06:23:0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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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很强 -武疯子- 给 武疯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7/2018 postreply 06:28:16

喜欢码字的人对文字的归属是看得很重要的,原则性强一点不是坏事。。 -苗盼盼- 给 苗盼盼 发送悄悄话 苗盼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7/2018 postreply 0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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