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继承法才不合理呢,夫妻一方去世,没遗嘱的话另一方就 接管财产了

来源: 1116 2017-12-30 16:07: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54 bytes)

想想我要是先走了,肯定想给孩子点钱啊。老公多半会再婚,自己的钱被他拿去和别人用,我的孩子没份,太不公平了。

每次想到这个,就决心好好保养身体,争取活得长。

所有跟帖: 

各州的继承程序不一样吧。 财产要掌握好, 该做的文件做好了, 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julyleaves- 给 julyleave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08:34

女的一般活得长一些 -遥遥- 给 遥遥 发送悄悄话 遥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09:52

哈哈。你老公说不定还担心你拿他挣的血汗钱找小鲜肉呢。乔布斯不知道有多伤心呢,那么多钱? -darkrifle- 给 darkrifle 发送悄悄话 darkrifle 的博客首页 (327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13:50

他死前得了不短时间的病,有时间立遗嘱。可能和咱们中国人想法不一样,宁愿他老婆拿了钱去嫁人,也不给自己的女儿 -挥汗如雨- 给 挥汗如雨 发送悄悄话 挥汗如雨 的博客首页 (83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5:02

总的来说,母爱比父爱可靠得多 -1116- 给 111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9:18

美国分成Community states and equitable distribution states两种 -中坛太抖- 给 中坛太抖 发送悄悄话 中坛太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14:20

为啥不早立遗嘱?身体好不见得能活得长,现在各种事故太多,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撞上 -挥汗如雨- 给 挥汗如雨 发送悄悄话 挥汗如雨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19:25

立遗嘱才是最能实现自己财产分配愿望的途径,找 -七彩奶油- 给 七彩奶油 发送悄悄话 (285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19:54

对, 是这样的, 我也和我老公说过这个。 他说如果我或他先走, 就把婚后的财产完全留给对方,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377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1:13

用中国思维挑战洋人文化? -darkrifle- 给 darkrifle 发送悄悄话 darkrifle 的博客首页 (56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3:38

没有, 他已经口头同意了。没有啥中国人, 洋人的, 美国人把自己的一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的多去了。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156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9:24

401K是根据你指定的BENEFICIARY来分配的。 -julyleaves- 给 julyleave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7:22

因为我换过很多次工作, 401K都转到IRA里去了, 那是可以自己指定继承人的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32:23

美国的法律是认为母亲能最大限度照顾好自己的子女 -中坛太抖- 给 中坛太抖 发送悄悄话 中坛太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29:13

我孩子已经成年, 到我去世的时候她可能都六十多了。 现在也就是说说而已 :))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34:12

哇,还有这么多道道。 再婚也得找孩子一样多的。 -dell_dell- 给 dell_dell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31:16

没有, 我只是觉得这样既能照顾到配偶, 也对我孩子公平。 我买现在的的房子都是把我自己婚前的房子卖掉做为首付的,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56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37:40

我赞同你的意见。再婚家庭,如果一方四五个孩子,另一方一个,让孩子平分遗产,对孩子少的一方不公平。 -挥汗如雨- 给 挥汗如雨 发送悄悄话 挥汗如雨 的博客首页 (196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35:34

多谢, 我们也是50/50的, 但我还是会留一半给我老公的。 因为到底是一起走过半辈子的人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0:10

我如果再婚,我只考虑把共同账户里那些留给对方,遗产不考虑对方。公共账号里应该是每年都差不多花光的。 -挥汗如雨- 给 挥汗如雨 发送悄悄话 挥汗如雨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6:39

如果你们以后一起买房子,房子还是共有的, 还有公司的401都是指定要100%给配偶的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55:14

我觉得你老公的比较公平啊。既然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他可以说死后财产全给你 -黄玫瑰888- 给 黄玫瑰888 发送悄悄话 黄玫瑰888 的博客首页 (95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6:13

就是做不到对方孩子当自己孩子啊。楼住爱的是老公,不是他孩子。 -done_that- 给 done_tha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9:53

嗯, 其实我姐也和你说的一样。 但我这样不是可以避免他孩子觉得我全要他们父亲的财产的矛盾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69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50:55

我觉得这样才合理。可见连什么是合理都有争议。大家要争家务事儿的公平,真的没出路的:) --百科-- 给 -百科- 发送悄悄话 -百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1:10

都是有闲钱,惹得祸。全消费掉,啥麻烦没有。 -田园式生活- 给 田园式生活 发送悄悄话 田园式生活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6:42:04

做个living trust啊!美国是法治社会,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漏洞。不过你要有自己的财产才行,一个锅里混着就怪不得别人了。 -AprilMei- 给 AprilMei 发送悄悄话 AprilMe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30/2017 postreply 17: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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