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我认为那就是平等地分享这一切,否则的话,被看低的一方最好马上离开,因为这个男人并不想和你分享他拥有的东西。
早年的香港小姐朱玲玲嫁了显赫的富二代 (也是官二代?)霍公子,一时风光无限,锦衣玉食之余,还常常随夫君晋见女皇和各国家领导人。城中女人各种艳羡,按下不表。
可是,朱玲玲还是下堂求去。离开霍家之时,交还宝马车钥匙和名贵珠宝等。我不知道其中缘由,但我想霍家规矩大是其中一个因素吧。
朱女士另嫁一富豪罗生。各种风光,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当朱女女士与罗生登记结婚之日,罗自动让渡自己财产与之分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男人及其家长是很势利眼的,自恃而傲,甚至傲到老婆身上去。这样的人,离他越远越好。我是不会稀罕的。更不要说要我拿钱去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