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美国女朋友,父母离异,后来母亲去世,留了自己的房子給她和她弟弟,一开始这房子是出租的,两人可能就分租金收入吧。
后来她丈夫生意破产,她自己也离婚了,还背了一半的债务,需要钱还债。只能打这个房子的主意了。
但她弟弟不想卖,她弟弟过得挺好,不需要卖房子的钱。更重要的是,那时间当地房价十分低迷,她弟弟觉得卖了很亏啊。
但她实在没钱,要还债啊。
她只能请她父亲出面,去说服她弟弟。
反正也是很难的,不过,最后她弟弟还是給了老爸一个面子,同意姐姐卖房还债。
反正吧,真不要把一样东西留給多于一个的人,太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