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楼下那位把经济问题摊开来和先生说清楚,如果把所有财产都卖掉,扣除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还剩多少。我作为一个妻子,是可以承受为了给婆婆治病全家放弃一切财产重新去过租房子的日子的,天有不测风云,夫妻一场,应该可以共风雨!但是如果要把我的孩子也搭进去,那我就要翻脸了。更不能接受因为医疗费而欠债,因为未来的收入是要来支持孩子的。
干什么要离婚呢?不能先讲讲道理么?不说这个自私的婆婆了,懒得讨论这个问题。但是这个丈夫是需要冷静面对现实。如果他觉得他可以接受立即赤贫的日子,并且在赤贫之后几十年都能承受妻子儿女的抱怨(总会有的,人不是神),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执意要把孩子的学费搭进去,那他就是在孩子和母亲之间做了选择。这种情况,就阻止他。不怕他以后抱怨一辈子。他不敢抱怨一辈子!因为,有孩子在那里!他抱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