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情节有好几个,今天一位陪审员接受采访,认为梁警官在开枪的细节上说谎,导致全盘皆输。
梁说是不小小走火,可检方认定他是主动扣扳机。
辩论两个要点。梁是否有必要把手指放在扳机处,如果不当心碰到扳机,何种情况下会走火。
第一个问题双方没有花过多时间辩论,因为这是很难讲清的。
第二点检方获胜。纽约警察佩枪的扳机是改造过的,原来只需3点5磅的力就可击发,改装后是10到12磅。梁警官的佩枪实验室实验是11点5磅。梁警官的律师竟然为这零点五磅的差别想让陪审团相信是走火。不是马后炮,当初真应该请好律师,今天莫虎律师的话有点道理。
中文媒体拼命报道梁家父母的心情,又错了一步,别人也有家庭。
想办法扳回一城吧。我们不是法官,不是陪审团,我们只关心梁警官是否受到公平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