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商量决定明天下班后让老公去见一面,看看对方要什么。毕竟是老公亏欠人家在先。女孩过两周就走了,这次是说来考察学校,看看环境,住在同学家,顺便来讨说法的。
我不知道他们曾经发生的故事,但老公真的很害怕她去他们家闹。如果真如老公所言,早几年就明确分手了,按理不至于这么多年后才想起讨说法。肯定是我老公做得挺渣的,如果女孩需要钱,看多少,我觉得可以至少帮她付一年学费和生活费吧。
如果他们真的旧情复燃,只要我老公坦白的告诉我,我肯定大方的成全人家,祝福人家。因为爱他就是要让他快乐和幸福。跟我一起快乐和幸福的话肯定也不会想着离开,是这个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