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物质分配上的偏心。婆婆他们新搬的房子,不写哥嫂的名字,到说的通。一是自己要住,二是两个子女,不应该写给一个子女头上。
但另一套房子的分配,你婆婆做的太过分。既然你们出国婆婆出了钱,你们把房子留给婆婆。那房子就变成婆婆的了。她要分配,应该和第一套房子一样,考虑两个子女。但婆婆又卖成钱给你们,这偏心太过。
你的哥嫂做的不过分,完全是正常反应。
如果你真的像帖子里说的那么大度,不争遗产。可以让婆婆写遗嘱,死后房子留给大儿子(事实上,即使如此你们也没亏,因为你们已经得到一套房子的钱了)。或者你们把公婆接到身边养老。
我小人之心,你们既不愿意放弃第二套房,也不愿意接公婆养老。还埋怨哥嫂,有些不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