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搬,你搬呀!房子不一定要買,可以租。如果你說你自己收入ok,還有什麼離不了的呢?

當教授的男人要不得。尤其是喜歡搞女人的男教授。年年都有年輕女學生。

你糾結的是房子和孩子,覺得自己吃虧了,不肯搬走,又不想放棄孩子。

退一步想,反正他是教授,教孩子的能力是有的,你走後,他未來怎樣教,你就管不著了。這樣一想,你就轉身走,用2500元的離婚方式離,不爭。什麼都不爭。

把房子和孩子,一起留給他才好。一個五歲,一個三個月,加上一個性病的男人,你應該很高興地看到未來他是怎樣的,失去你後的痛苦。都給他,又有什麼不可以!

看誰要他。要了他的女人,有福了。哈哈哈。何必把自己弄成個有福氣的女人呢。咱是生孩子能手,離了他,怕沒別人跟你生嗎? 你不是又美貌又聰明嗎?

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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