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刚过完节就起个大早,想着把侄女儿送回学校然后再赶到公司上班,公私两不担误。一路上猛踩油门,二小时后就快到达目的地时,忽然觉着车后彩灯闪烁, 定神从反光镜里仔细一看才知大事不好:被警察盯上啦!赶紧打灯把车开到路边儿,然后摇下车窗静侯审问.
边等边琢磨自己犯了啥错:闯了红灯?没觉着和左右车辆有什么冲突啊。超速驾驶?自从下了高速公路,这脚底下也留意地松了劲儿啦。再看看这四条lane的大马路,限速怎么也不会少于45迈啊。趁着警察还没遛跶过来,赶紧再想对策:灿烂地笑脸相迎装疯卖傻 还是 痛哭流涕知错认错?
没容得想眀白呢,人家已近到眼前开口要证件了。这才想起早上把包包连同侄女儿的东西一起装进了后背箱,要先下车再绕到后面方能取得文件。 这可是没想到!没辙,只好实话实说。经得许可取了证件,上交后返回车内等待判决。 从后视镜望去,这警察面色严肃,手下一阵忙碌。然后拎着张粉色的单子走了回来。得,这100多刀是挨定啦。
看到了罚单心里反倒平静了,面带微笑准备听从发落。警察指着罚单的左上角认真地说:这是张warning ticket,你什么都不用做。 下次在这条路上开车时要注意,有一段的限速是35,其余的路段是45,而我当时的速度是50迈。 还问是否知道去学校怎么走,他可以带我们过去。听完后感觉像中了乐透奖,谢过了赶快表示不用麻烦,然后小心翼翼地上路。好悬哪!差点儿被砍100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