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原书也确实没法拍成剧,因为书里大量的留白,拍成剧的话就会很平淡,会有“这有什么新鲜”的感觉,而原书里的上海味道,长篇累牍地展现在屏幕上也会让人受不了。改成电影,来点片段,情节就截一小段就足够了。
拍成电视剧就很不一样了,情节是带感的。比如剧里玲子从菱红那里赊了一个2600的戒指,“卖”给阿宝26000让他送给汪小姐作谢礼,一方面是显示自己懂得人情世故,顺便还要从姘头身上刮点油水。这种事固然很常见,但是像玲子这样被发现了还理直气壮的,就很上海。最神的是阿宝的反应,东西是接了,钱也给了,但是拦腰一斩只给了13000,并且电话里还要点破对方。这也很上海,人人都门槛精刮。身处在南北文化互撞的家庭里,看到这一段我就想象北京大姑一脸不屑的表情,一口京腔的点评,她会说什么呢?我猜她会说:“这没皮没脸的”
尽管上海话里总是说“不响”,其实满篇满屏都是话,啰嗦得不行。就连我家弟弟,听不懂上海话,也觉得妈妈看的剧“吵得要命”。想起来当年的传统相声段子,说京剧里8个字的台词“丫鬟,掌灯,观看娇娘”,变成上海话顿时涨了好几倍,成了“丫头,拿只灯来,让我窥一窥新娘子啥个面孔”。就像阿宝爱吃的那个泡饭,上海话说,闲话多了饭泡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