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觉得大麻合法化可以有脚投票可以解决,如果这样,如何毒品都可以合法化,很多人认为服用毒品是各人的选择是一种所谓的自由,其实这种自由必须全社会为其行为买单,而获利的集团早以逃之夭夭了,最近我发现以前居住的一个城市已经被大麻产业takeover, 在网上一查这个城市居然在本州连top 10 都排不上名次,一盎司大麻$160,比附近州便宜很多,附近州的居民跨州购买,大麻产业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听说一般从业人员时薪25+,加班小费一年7-8万美元,而且,没有任何学历要求,大大高于工厂和服务业的时薪。联邦层面大麻还是一类毒品,和海洛因是一类,医学界并重新划分大麻的毒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