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子 2000年出国,两年后在美国结婚,也没买房,女方也没要求,老夫妇总惦记着要给二儿子也买一套房,但是一来二儿子当时在求学,没有回国的打算,也不知将来工作在哪里,所以既不着急在美国买房,也不着急在国内买房。老夫妇看到国内房子涨价,虽然提了几次要 买房,但是也一直没真正下手(的确没有投资眼光 ),二儿媳倒也不要求,也没催过。再后来二儿子毕业工作,打算在美国买房,这时候国内房子没有100多万已经买不到像样的房子了,于是 老夫妇给了二儿子一百万左右,二儿子自己贷款买了套房子。同期大儿子把原来房子卖了九十几万,自己贴钱换了更大的(房产证名字原来是老夫妇的,新换的房子是大儿子儿媳的)。
老夫妇觉得自己挺公平的,按照购买力给两个儿子差不多钱买房子。但是大儿子耿耿于怀,觉得父母偏心老二,给了老二更多的钱,大儿媳也不满,觉得不能以升值后的房产价值计算,并说公婆给他们是买婚房,不是做房产投资。
所以说,真的想 公平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