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
双重国籍。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请大家注意这个“自称”呵,
我理解是只要你有勇气说出,两国政府在这个条款的制约下会默认。
具体操作就是如果你现在还有有效的中国护照 ,用中国护照入境中国。离开中国前去美国领事馆请他们在中国护照上给个美签,这个
目前已经得到了加国华侨的证实,据说美领馆的人非常耐s,甚至还教你如何临场应变的说辞。 但是没有收到任何美国华侨关于这
方面的证实。 这个也不难办,去墨西哥的美加领馆一问便知。
所以小弟我在此呼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哪位先生女士能一马当先,替所有在美华人探路点灯,大家会感谢你一辈子的。如果
那位质疑为嘛我不去探路,实不相瞒,小弟有隐情,不方便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