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多了,总会碰到老虎。河边走多了,总会湿鞋。
有个房客,是买房子时遗留下来的,从一开始,就开始脱欠房租,一般都是到月底才交房租。最近总算找到工作了,可是一直没有工资,因为是培训和contractor, 所以没有活就没有工资,老婆一直不上班,最近刚刚上了两个星期,就被辞退了。
总之,十月份就开始不交房租了,一直让我等一等,现在终于撑不住了,请我允许他们住到月底,我同意了。请问他们走了之后,怎么才能把欠的房租要回来?上法庭吗?
还有,我怀疑他们不一定能够找到下一个房子,如果他们找不到,只能eviction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