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不好意思说得太直白。咱当地主的,千万不能只看到看得见的利益,而想不到看不见的利益和损失!因为房客怨恨landlord而毁房子的事,我们又不是没听说过。为那几千块与马上要搬走的房客交恶,唉,无论在自身利益方面,还是在道义上,都不合算/合适。
祝你好运!
你终于想到点子上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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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坚决拿回来!欠的租金,可通融,亦可放弃。
-happyh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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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2 postreply
13: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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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谢谢。如果硬要,他也没有。交恶太过分,可能会造成房子的毁坏。
-回国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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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2 postreply
14: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