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 3 个房, 1 个是自住房, 2 个 是投资房, 这 3 个房在不同的州。
自住房是亏钱的, 因为在高位买入。
1 个 投资房 赚了 200%, 另一个赚了 20%。
我想提前退休,搬到 赚了 20% 的 那个州, 但不知如何运用 1031, 请各位指正。
如果我卖了 赚了 200% 的那个房(只是度假房), 在 我准备定居的州, 在180 天内买入新的投资房。
1031 的 卖出买进价格不同, 是仅包含本金, 还是指增值?还是 本金+增值?举例说, 我投了 10 万,房子现在是 30 万, 增值了 20 万, 按照 1031, 我需要 买进 21 万的房子, 还是 31 万的房子才能运用 1031?
另外, 如果买入有多个公寓的出租公寓楼, 是否可以算是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