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钱人能脱罪,而是有钱人能雇狡猾的律师钻法律空子。毕竟法律不完美,但再不完美也好过人治。法律在不断修订完善,包括宪法,这就是一个纠正程序,修补bug的过程。
你可以查查美国有多少有钱人被治罪,也可以查查免费为穷人打官司获胜的案例。绝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脱罪。美国的法制没有那么不堪,不像某个地方,有权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宪法也可以随便推翻。
辛普森也不完全是因为程序问题,此案证据确有疏漏之处,要知道,决定有没有罪不是法官更不是政府,而是你我这样的普通百姓,有道义有责任的百姓,他们不是傻子。遵循陪审团制度,本身就是程序正义,也是对结果正义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