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给国人一般人的印象就是红啦啦的一大片

看了大夫才知道,手上痒痒起几个泡,蜕点小皮,那就是湿疹了


抹些药就好了,多少年都没了。即偶尔的时候看到有丁点蜕皮,抹点护肤的,一点事都没


记得当时问大夫,能完全治好呼,大夫说话no cure,那怎么办啊那还了得,大夫说,no cure 意味我们不能控制的很好啦,

结果后来这么多年居然都没了,搞的我觉的这‘控制’的效果比治愈都要好了,我对当初大夫的谦虚过分非常不满

看看社会上那些拍着小胸脯保证的外行们:几天几个星期就断根了啦,保证的啦,治本志根又治标的啦,
如果真的以后又犯了,你不要说出去就好啦。。。这样我们就永远神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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