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楼主应该是个女性。对职场认知少,缺乏经验,不够成熟,于是好些我们习惯为common sense什么的在她那就不通。正如她自己承认她到如果早逛职坛看看过去的帖子,就不会有今天了;也正如都事到如今了她还坚持对方是该打这样与她再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事。
既然她最后开声来问,大家站在她的角度帮她想想办法,以对她的损失减到最少,甚至如有case还有希望弥补她被裁无经济来源。指条路多条路多看看总是好的,希望也相信她能尽快成熟冷静起来,真真正正真实理智地分别和两类律师交底,对case A争取最后轻判减罚封存案底;最后有没有case B,则取决于她的律师的判断。
我个人今早就看到她的帖,说实话很痛心。她的行为很不当很不该相信她现在或不久就能明白她将为此附上的代价,但我更多的是为她惋惜。所以常来法坛职坛潜潜水很有必要,尤其自己是个封闭内向少语之人,来多了,common sense也就逐渐有点儿了。我个人N年来在两坛潜水受益良多,也有缘认识了挚友。希望类似的事件再不要在同胞们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