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相对我更理解你。当我就事论事的时候,和你的想法一样

本帖于 2016-08-15 08:48:3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慧惠 编辑

就像医生看病,不是看人好坏,律师辩护,会从法律角度而不是人性角度。如果是工作,我同意你。

但论坛的好处是我也可以性情一些啊,在我做人的范围里面,有些事情无论如何不会去做,他没忍住做了,而且完全不觉得是问题(他觉得问题是因为警察开单子了),那就完全和我是两种人了,所以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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