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遇上一个难题,特来向大家请教:我有一份商业租约,现月付租金大约一千九百元。已经租了七年,从来没有违法违约行为。即便去年,也从未少付、迟付房租。明年十月到期。近期物业经理口头知会我,因为我签约的租金水平远低于他们新租客,所以他们不打算再续约了,而且己经把我的店面另租他人,新租客明年三月进场,房东可以提供一万元作为提前解约的补贴。此前他们从未与我有过相关沟通,没有征询我到期是否续约的意见。我问她是否可以在同一个商业广场另择一门面安置我,她直接说,房东认为你付不起现在行情的租金。事实上,去年他们因为招一个大租客,而另行安置了其他几个挪位的租客,房东支付了一切装修、搬家费用。去年疫情期间,广场其他租户有降租,我们三个原籍中国的租客未降分毫;有照常营业的非亚裔房客要求降租,经理未降租但有回信,我们三个中国原籍租客请求降租的电邮从未获回复。
我有上网搜索商业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但未得要领;有打电话向地产律师咨询,不知道接线的是律师还是助手,听我介绍情况后,说我上法庭没有机会赢。他说房东有权力不续租,有权力对不同的租客采用不同的政策。我觉得房东这样强势欺人,对不同族裔租客不同待遇,很不公平。不知道加州商业地产法律会保护我这样的租客吗?恳请大家不吝赐教,不胜感激。如果群内有地产律师愿意接我的案子,请私信我。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