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类人哈,见有利可图时,自己往人家那贴,被摸一下甚至说点什么,这都不算事儿,甚至还”洋洋得意“倍感”自豪“ , 等见无利可图了或风向一转,能立刻反过来指责说那叫“性骚扰”,呵呵。
后来法律上有说法没? 一直搞不懂什么程度算“性骚扰”,
本文内容已被 [ pickshell ] 在 2019-02-22 16:20:55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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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走法律途径,就是媒体舆论上恶心了布什家一下。印象里好像他家代表道了个歉
-viewfi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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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19 postreply
15: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