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的标准:消除症状而不是减轻症状。使用“治愈“这个词而不是“根治“是因为这个病会因年龄的增加反复

来源: 孤舟渔翁 2017-09-01 03:25: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271 bytes)

发生,不可能因一次治疗而终身不再复发。当这次治愈消除了症状之后,过了一年半载此病还有可能复发。当然,复发后用一或两周时间再次治愈也就可以了。如果采取措施提前预防“治未病“,也是完全可以让此病不再复发的!

西医把标准定那么低,“西医的治疗目标是减轻症状。。。“,简直就是在开玩笑!也难怪,这么多年来,除了在解剖学上有些进步,在疾病的治疗方面西医都是这种以减轻症状为目标的,即使目标都达到了,最多也就是减轻症状缓解病情而已。这是不是在唬弄傻子呢?

哼!还在那里“八荒六合惟我独尊“呢!

“腰脱“犯了,从闹水灾那天开始的,一周时间,又被我给治愈了。只能说是治愈,“腰脱“是伤,不可能根治!

加跟帖:

  • 标题:
  • 内容(可选项): [所见即所得|预览模式] [HTML源代码] [如何上传图片] [怎样发视频] [如何贴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