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回复,所以我觉得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因为可能存在你的understanding与实际情况有不相吻合的情况,可能容易导致一些misunderstanding,或者miscommunication。
我写这文的目的,不是漠视或者指责,我只是想让病友们了解相关的法规,在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找到一个更有效合理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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