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件事本身,我们尊重他们家人的意见,这是出于礼貌,谈不上违法。因为照片是在公共网络资源,不受法律或者privacy 权利的保护。比如说,视频中几乎所有人的照片,都是选自网络,每个人也都没有经过任何人的许可,是不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把原来有保护的照片公布出来,那是另外一码事了。严格来说,我们搞活动也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我们应该不应该引用任何小军的文章或者拿她做活动的主题?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对错,只是每个人喜欢不喜欢。
不过,我尊重老狼的意见,他是活动的负责人,有权利做这个决定。在论坛做点事很不容易,每个人也应该理解他,支持他,不管是否跟他观点一致。
再谢老狼,我要出去几天。如果走之前来得及,我给你一篇文章参加活动,如果来不及只能说一句抱歉。
问好所有朋友,恕我不再跟帖回帖了。在这个论坛学习成长,也交到一些朋友,所以我很感谢。但是我已经决定离开了。
祝福这这里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