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意见商榷。
1)医生治病,先要诊断,然后才是治疗。诊断,先要搜集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在中医,就是望闻问切,四诊合参。
如果望闻问切,四诊合参都无法客观度量,那么下面的断病和治疗,从何谈起?更谈何“有效性”?总不至于郎中看
病,讲究“歪打正着”吧?
2)你说的“同一个病可以从两个完全不同的思路去治”,这个有可能。
3)“同一个病人,两个好医生,你说是寒,我说是热,你补,我泻,但是无论用谁的方子,最后病人都能明显见效。”
中医诊病,讲究平衡,就是用药的偏性纠正人体的偏性,达到人体的平衡。寒则热之,热则寒之。问题是,寒热双方
是矛盾的对立面,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实践是正确的,那么解释这个实践的理论一定出了问题。
这就和以前讨论的板蓝根治风热感冒一样。如果它风热感冒和风寒感冒都能治好,那么一定是那个风寒风热的理论有
问题。
不符合实践的理论,是不是应该推翻?